一、概念
民法基本原則,是指其效力貫穿于民法始終(包括立法、守法、執法各環節)的民法根本規則。 民法基本原則不僅是制定民法的立法準則,也是當事人在法無明文規定時的行為準則,同時還是司法機關在處理此種情況下訴訟糾紛的審判準則。它可以起到彌補民事法律規范欠缺(法律漏洞)的作用,也意味著授權司法機關可以進行創造性的司法活動。
二、種類
1、平等原則
《民法總則》第4條規定:“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則
《民法總則》第5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3、公平原則
《民法總則》第6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又被稱為民法的“帝王條款”。《民法總則》第7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作為一般條款,該原則一方面對當事人的民事活動起著指導作用,確立了當事人以善意方式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行為規則,要求當事人在進行民事活動時遵循基本的交易道德,以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各種利益沖突和矛盾,以及當事人的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的沖突和矛盾。另一方面,該原則具有填補法律漏洞的功能。當人民法院在司法審判實踐中遇到立法當時未預見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可直接依據誠實信用原則行使公平裁量權,調整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在疫情期間售賣假口罩的商家沒有遵循最基本的交易道德,屬于欺騙消費者的行為,違反了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
5、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則
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民法總則》第8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6、綠色原則
又稱有利于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原則。《民法總則》第9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試題回顧:
【例題】甲、乙雙方連續幾年訂有買賣“交流電機”的合同。有一次簽訂合同時,在“標的物”-欄只寫了“電機”兩字。當時正值交流電機熱銷,而甲方供不應求,故甲方就以直流電機交貨。就民法的基本原則而言,甲方違反了( ).
A.自愿原則
B.誠實信用原則
c.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D.公序良俗原則
【答案】B。解析:本題中,盡管在“標的物” 欄只寫了“電機”兩字,沒有明確是直流電機還是交流電機.但雙方連續幾年都有買類“交流電機”的合同,根據雙方達成的交易習慣,可以認定標的物應當是交流電機,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故本題答案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