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題】(多選題)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關于全國人大代表的權利,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享有絕對的言論自由
B、有權參加決定國務院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的人選
C、非經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許可,一律不受逮捕或者行政拘留
D、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答案】BD。解析:A選項錯誤,人大代表在人大及常委會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享有免責權,因此其言論自由并不絕對,而是有時間和場合的限制。B選項正確,國務院的各部部長和各委員會主任在人大開會期間,由全國人大根據總理的提名進行決定,全國人大代表當然可以參加決定。C選項錯誤,非經全國人大主席團或全國人大常委會許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審判,如果現行犯被拘留,只需報告即可。D選項正確,全國人大常規會議一年一次,但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或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有必要,可以臨時召集開會。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D。
【例題】(多選題)張某對當地鎮政府干部王某的工作提出激烈批評,引起群眾熱議,被公安機關以誹謗他人為由行政拘留5日。張某的精神因此受到嚴重打擊,事后相繼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依法撤銷了公安機關《行政處罰決定書》。隨后,張某申請國家賠償。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王某因工作受到批評,人格尊嚴受到侵犯
B、張某的人身自由受到侵犯
C、張某的監督權受到侵犯
D、張某有權獲得精神損害撫慰金
【答案】BCD。解析:公民有權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何行為進行批評建議,因此張某對王某進行激烈批評合法合規,并不侵犯王某的人格尊嚴,故A選項錯誤,C選項正確。B選項正確,張某因合法行為被公安機關拘留五日,其人身自由受到侵犯。D選項正確,張某精神受到嚴重打擊,因此在申請國家賠償時,有權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CD。
【例題】(多選題)我國憲法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對此,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分工負責是指三機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B、互相配合是指三機關以懲罰犯罪分子為目標,通力合作,互相支持
C、互相制約是指三機關按法定職權和程序互相監督
D、公、檢、法三機關之間的這種關系,是權力制約原則在我國憲法上的具體體現
【答案】ACD。解析:根據我國《憲法》第135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A項中,三機關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公安機關負責偵查,檢察院負責提起公訴,法院負責審批。三機關分工負責。故A項說法正確。B項中,互相配合是三機關在工作中應根據法律規定,按程序處理案件。同時,處理刑事案件并非僅僅以懲罰犯罪為目標,同樣涉及保障正當的法益、社會穩定和公共秩序的職能,而且僅僅強調互相配合,而非通力合作,故B選項表述不正確。C項中,相互制約時候三機關對于之前的機關的行為要進行一定的審核,以保障司法公正。故C項說法正確。D項中,權力制約是指所有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現的公共權力,在其運行的同時,必須受到其他公共權力的制約。權力制約是相對于權力至上而言的,而權力至上的思想根源則是“為政在人”的賢人政治觀念。實踐證明,不受制約的權力必然被濫用,必然導致腐敗。權力制約就是要依靠法律的規定,界定權力之間的關系,使權力服從法律。三機關相互制約是該原則的體現。故D項說法正確。故本題正確答案為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