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評價是指以教學目標為依據,通過一定的標準和手段,對教學活動及其結果給予價值上的判斷,即對教學活動及其結果進行測量、分析和評定的過程。它以參與教學活動的教師、學生、教學目標、內容、方法、教學設備、場地和時間等因素的有機組合的過程和結果為評價對象,是對教學工作的整體功能所作的評價。
教學評價主要包括對學生學習結果的評價和對教師教學工作的評價。從學生學習結果的評價看,既要評價知識、技能和智力等認識領域,又要評價態度、習慣、興趣、意志、品德及個性形成等情感領域;從教師教學工作的評價看,既要評價教師的教學修養、教學技能,又要評價教學活動的各個環節,特別是課堂教學質量,因為學生的學習效果更多的是由課堂教學質量決定的。
教學評價是教學工作不可缺少的一個基本環節,從整體上調節、控制著教學活動的進行,保證著教學活動向預定的目標前進并最終達到該目標。具體說來,教學評價的功能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診斷教學問題
通過教學評價,教師可以了解自己的教學目標是否合理,教學方法、教學手段的運用是否得當,教學的重點、難點是否講清,也可以了解學生在知識、技能和能力等方面已經達到的水平和存在的問題,分析造成學生學習困難的原因,從而調整教學策略,改進教學措施,有針對性地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2.提供反饋信息
對于教師而言,教學評價提供的反饋信息,可以幫助他們及時發現自己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并在此基礎上修正、調整和改進教學工作;對于學生而言,肯定的評價可以進一步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提高學習興趣,否定的評價則可以幫助學生發現錯誤及其“癥結”之所在,以便在教師的指導下“對癥下藥”,及時糾正。
3.調控教學方向
在教學過程中,教學評價的內容和標準往往會成為學生學習的內容和標準,從而左右學生學習的方向、學習的重點以及學習時間的分配;教師的教學方向、教學目標、教學重點的確定,教學策略和教學方法的選擇,也要受到評價內容和評價標準的制約。
4.檢驗教學效果
在教學活動中,教師的教學水平和教學效果如何,學生是否掌握了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預定的教學目標是否實現,都必須通過教學評價加以檢查和驗證。對于學生學習結果的評價,尤其是某一課程或某一段教程結束之后進行的終結性評價,可以作為證明學生知識掌握程度、能力發展水平的證據,也可以作為教育行政部門評價教師教學工作質量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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