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的相同點如下:
1.二者都是擔保物權,都是為了擔保主債務實現而存在的,主債務消滅,二者也同時消滅。
2.二者都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不能口頭約定。
二者不同點如下:
1.成立的條件不同。設立抵押權不需要轉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還是債務人占有即可;但是設立質權的質物必須轉移占有,實際交付到債權人手中才質權才能設立成功。
2.標的不同。抵押權的擔保標的是不動產、不動產用益物權和動產,而質權的擔保標的是動產和權利,不動產只能設立抵押權,不得設立質權。
3.擔保效果不同。質權除優先受償以外,因為是把質物轉移給了債權人占有,所以造成出質人的心理壓迫,以促使債務如期歸還;抵押權因為其并不轉移抵押物的占有,所以并不具有這樣的效果。
以上就是抵押權和質權的簡單比較,考生在做題時要注意看擔保物有無轉移占有,這是區分二者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