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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4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涪陵區2021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情況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涪陵區在職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涪陵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市內未滿現工作單位(崗位)的招錄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年限)的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17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5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面試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面試前)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專業要求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2,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報考人員報名時應真實、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如職員9級以上,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本簡章正文和附件所指2021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入學時將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在國(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讀且畢業時間在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之間的畢業生。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相應調整的,將通過涪陵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fl.gov.cn/)及時公告,請報考人員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網上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21年9月18日09:00- 9月21日09:00期間,訪問“http://47.108.220.243:21901/index.phpzsdwid=2”報名網址,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上傳電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為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單位不對網上填報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招聘單位將在后續資格復審環節進行審查,凡經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已報名但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在9月21日12:00前修改報名信息。
2.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有關情況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考人員,退還其考務費。
3.打印準考證。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須參加筆試的,于2021年10月8日9:00起至10月9日24:0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各崗位報名人數、是否組織筆試等信息將于報名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系統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