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提升事業單位公共服務水平,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規定,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重慶市屬事業單位擬考核招聘一批緊缺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需求,主要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考核招聘重慶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73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考核招聘崗位情況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擬錄(聘)用公示環節的人員。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工作經歷
本次招聘各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按照“足年足月”“對年對月”累計。在村(社區)組織及其他各類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在基層服務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實習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均可視為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年齡計算
本公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其中,退役軍人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對特別優秀的博士研究生、高級職稱人員,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應聘人員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學歷可分別按照全日制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學位)對待。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學科(專業)目錄(附件2、3)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4)、《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18年修訂)》(附件5)、《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附件6)進行??忌鶎W專業符合其中一個專業目錄即可。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但包含第二學士學位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等進行資格審查。
(六)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職員9級以上或以下,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規定外,均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復審)時提供。2022年應屆畢業的醫學專業型碩士報考要求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的崗位,應在2022年8月31日前住培考核合格。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有關市屬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公眾信息網等及時公告。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2022年5月5日09:00-5月16日18:00前,按照附件指定的方式進行報名,提交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應聘資格條件。實施網上(電子郵件)報名的,可在資格復審階段查看原件。對沒有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有義務接受其詢問并告知其原因。
應聘人員應按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符合招聘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接受報名資格審查。尚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境內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應聘人員簽名、就讀高校簽章的《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考核招聘報名推薦表》(附件7),其學歷學位最遲不超過2022年7月31日取得。
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生應聘的,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國內正規翻譯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將于2022年7月31日前畢業,目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相應認證的,應在資格審查時提供國內正規翻譯機構出具的所學專業及課程的翻譯資料。此類應聘人員均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相關認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