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詳見《石柱縣2020年三季度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科目為《專業科目測試》,考試內容為與崗位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筆試時間:暫定2020年7月4日上午9:00,具體時間、地點及考試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本次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若因應聘人棄考或資格審查不合格,面試競爭比例低于2:1的崗位,經報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且該考生筆試成績應“達到60分”。
(二)面試
進入面試環節人選名單通過重慶市石柱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cqszx.gov.cn/)公示。
面試時間:暫定2020年7月5日上午9:00面試,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本次招聘面試實行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100分。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專業能力、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面試時間為10分鐘。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60% +綜合面試成績×40%+附件1加分項
考試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考試結束后,根據該崗位招聘人數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已確定為進入體檢人選按報考崗位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如在規定時間內未簽訂就業協議或有考生經確認自動放棄簽訂就業協議,則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試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環節簽約人員名單于考試環節結束后當場公布,并于2-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石柱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cqszx.gov.cn/)予以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石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包括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結束后應據實做出考察結論。考察人員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確認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有關報考資格的各類信息材料是否屬實。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學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原因。
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員信息由招聘單位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對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可遞補的缺額是否執行遞補,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研究后明確意見。需遞補的,按以下規則確定遞補人選: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重慶市石柱縣人民政府網(http://cqszx.gov.cn/)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資格。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2020年應屆畢業生2020年7月31日前(應屆畢業研究生2020年9月30日前)未取得學位證、畢業證等相應資格證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本縣最低服務年限5年以上方能交流、轉聘到縣外;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誠信應聘承諾》等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報考人員如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及公示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放棄者,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各類公開招聘(錄)考試。
十、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簡章由重慶市石柱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現場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3-73337951、023-73332853
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73339515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2.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如因考生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未接收到相關考試信息而招聘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3.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附件:1. 石柱縣2020年三季度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一覽表
2. 石柱縣2020年三季度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考試報名表
3. 石柱縣2020年三季度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資格審查表
4.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
5. 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6.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
附件下載:
附件1:石柱縣2020年三季度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一覽表
附件2:石柱縣2020年三季度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考試報名表
附件3:石柱縣2020年三季度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資格審查表
附件4: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
附件5: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附件6: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
文章來源:http://rlsbj.cq.gov.cn/zwgk_182/fdzdgknr/sydwgkzpxxgk/202006/t20200624_7612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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