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師招聘考試結構化面試中,綜合分析能力測查題目除了教師教育教學行為事件之外,還包括教育領域的熱點事件或時政。如:“針對某校外培訓機構卷錢跑路的事件,你怎么看?”“談談你對中學生跳樓事件的看法?”等問題。在面試中,廣大考生往往對此類熱點事件或現象的具體內容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導致答題內容浮于表面,得不了高分。
一、背景
近日,國內知名青少年橄欖球培訓機構某北京直營門店陷入關停風波,上千位家長繳納的學費尚未退還,涉及錢款規模在千萬元以上。甚至有家長表示,“9月份剛交的錢,一節課沒上,錢就沒了。”
二、影響
培訓機構卷錢跑路的問題,不僅會直接侵犯學生及家長的合法權益,而且會加劇培訓市場的混亂的趨勢,更加不利于培訓行業的規范與合法運行。
三、原因
首先,家長在“一切為了孩子”的心理驅使之下,缺乏一定的判斷與鑒別意識;
其次,是培訓機構在利益驅使之下,鉆法律的空子,喪失了社會責任感;
最后,國家行政監管存在盲區,職責劃分不清,監管力度不到位,對培訓機構運營中的質量、師資來源等細節缺乏具體標準,國家法律存在一定的空白,讓其有機可乘。
四、實踐
第一,家長方面。培訓班的選擇要結合家庭與孩子的實際情況,理性選擇;如要參加,可選擇資質正規的培訓機構,同時簽訂正式合同,尤其對課程質量、退款條件等進行特別注明。
第二,培訓機構方面。從發展與運營理念上,要認識到產品質量和口碑,才是教育培訓行業的價值核心;增強社會責任感,認識到“不以誠信立足,何以立本”的道理。
第三,國家方面。行政監管部門應完善對培訓機構在資金、設備、師資等方面的要求,制定培訓機構運營中的具體標準;立法機關應根據培訓行業的亂象,建立健全法律法規,使培訓行業在法治的軌道上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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